来源:学工部、学生处 作者:编辑:时间:2024-05-16
根据我校《三好学生评选办法》(浙外院办〔2016〕55号)、 《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》(浙外院办〔2016〕55号),经各学院评定、学生处审核,陈星月等359名同学获得“三好学生”称号,金高杰等107名同学获得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5月15日至5月21日),公示期内可通过邮件、书面署名或口头向学生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。
联系人:宋宁宁;;0571-8821304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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